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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三年制大专录取规则

作者:招生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填报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3.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6.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www.ynenc.cn)查询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工程职业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11.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需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兵役登记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