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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讯

云南省2014年招生工作总结会议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讨会议召开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01日

    10月30日,我省2014年招生工作总结会议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讨会议在省招生考试院召开。会议总结了我省2014年招生工作,部署和安排2015年考试招生工作,并就《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有关高考综合改革的内容进行研究和探讨。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院长朱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招生考试院副院长胡雷主持会议,省招生考试院副院长付甫剑、朱金陵出席会议。各州(市)招考机构主要负责人,各高校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招办主任,部分在昆中学教务主任参加会议。
    朱华山副厅长指出,2014年,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全省招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推进招考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考生就读愿望。二是实施招生照顾促进受教育权利平等。三是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四是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录取公平公正。五是提供优质服务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朱华山副厅长强调,2015年我省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考风考纪良好、确保公平公正、确保涉考人员人身安全,实现让更多人有机会接受教育、让接受教育者接受好的教育,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一是要继续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二是要继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要提供优质服务及重视宣传工作。四是要完善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五是要切实加强全省招考系统及队伍建设。
    朱华山副厅长要求,我省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改革工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分时间、分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最终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三位一体”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处长蒋兆斌就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具体说明。
    大会结束后,参会人员分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组、本科院校组、高职高专组、中学组4个小组就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朱华山副厅长讲话

会议现场